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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云中毓秀,纵我留君

(番外)云中毓秀,纵我留君 (第1/2页)

在齐先生还不是齐先生的时候,他与齐夫人相遇了。
  
  那时候啊,他唤齐毓琉,她唤云菀君。
  
  他们之间隔了一条天堑。
  
  ——遥远着呢!
  
  她是地产大商云家的掌上明珠,出身显赫,优雅高贵,博学多才,风姿绰约。
  
  而他,不过是个穷小子,爹妈早逝,一个人挣扎着打拼,日子有一天过一天。
  
  一开始,他以为她与他之间的距离是太阳与地球,遥不可及。
  
  后来,在抱着她为他生的小女儿时,他突然惊觉他们之间其实是长城的此端与彼端。
  
  虽然也挺长的,但是努力努力,并不是无法相遇。
  
  说起他们两人的相遇,蛮狗血的。
  
  齐毓琉一农村人,能拥有这么一个瞧上去光风霁月的名字,那得多亏村里来支教的老师。
  
  他爹妈死得早,家中人丁单薄,长辈几乎死绝了,只有一个瞎了眼的姑婆勉强能扯上点关系。
  
  所以啊,齐毓琉这人呢,吃的百家饭,全村人你家一顿我家一餐供大的。
  
  他脑袋灵光,学东西比旁的小孩快些,在学校里成绩一直就挺好的。
  
  他们那好人多,坏人也不少,他一没正经长辈撑腰的孩子,长得好看,成绩又好,招大人喜欢,自然也招同龄人嫉恨。
  
  那一天,齐毓琉记得可清楚了,他正上初中二年级,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混子,被不由分说地揍了一顿。
  
  混子手下没轻重,他人小力微,反抗不了,只能被打得进气多出气少,差点没直接背过气去。
  
  待混子打够了,他狼狈地趴在路边,全身上下没一处不疼,身体里的热度随着时间流逝一点点减少。
  
  ——不会就这样死了吧……
  
  齐毓琉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只能迷迷糊糊晃过这么一个念头。
  
  可是,好不甘心啊……
  
  “乔叔,那里好像有东西在动。”
  
  一个温和清甜的声音划开暗淡的空间,一下子叫几乎要昏死过去的齐毓琉清醒过来。
  
  他想求救,但张口却说不出话。
  
  “小姐,或许是猫狗,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趁早回去。”
  
  较苍老的声音这样劝谏道。
  
  “嗯……还是看一眼吧,不管是什么,总要看一眼才放心,好不好乔叔?”
  
  女孩子最后带着一点恳求,声音娇娇软软的,没人顶得住。
  
  ——反正乔叔没顶住。
  
  “好吧,我陪着您一起去,只看一眼。”
  
  “乔叔最好了!”
  
  然后齐毓琉听见两人靠近的脚步声。
  
  他下意识屏住呼吸,感觉到有人来到他的身边。
  
  “啊,乔叔,是个人!”
  
  听完这句话下一瞬,他便体力不支晕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在镇诊所里头躺着。
  
  救他的人,不见踪影。
  
  他怅然若失,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一直到他考上省城大学,来到省城读书。
  
  他再次听见那个声音。
  
  “这里是省大之声,我是豌豆,欢迎您的收听。”
  
  多年过去,少女的声音其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几年前那个夜中的清软不尽相同。
  
  但他依旧一听就认了出来。
  
  ——是她。
  
  从初二到大一,四五年间,他一直牢牢记着救命恩人所说的每一句话,每一点语气变化。
  
  越沉淀,越难自拔。
  
  彼时他尚不知她的模样,却深深爱上这个温软清甜的声音。
  
  他想见见她。
  
  所以大一的“百团大战”社团纳新会上,他选择了校园之声广播站。
  
  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这个广播站。
  
  “嗨,你好,我是云菀君,紫菀的菀,君子的君。你是新来的学弟吧,叫什么名字呀?”
  
  她笑着同他打招呼,眼中满是遇见后辈的欢喜。
  
  ——看来她不记得他啊。
  
  不过这倒也对,他不过她随手救起的农村少年,当时天又昏暗,再加上过去这么多年,她不记得他才是正常的。
  
  他抛开心头一闪而过的失落,扬起对着镜子练了许久的笑容对她说:
  
  “学姐好,我是齐毓琉,钟离毓秀的毓,若水琉璃的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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