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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无脚鸟

200.无脚鸟 (第2/2页)

谭菀笑着说:“她当初和我说过,四个笑脸,就代表四个人。”
  
  石杰和谭菀相视一笑,阳光洒落进来,倒是难得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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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睨和易晋第一次见面时,是在一个饭局上,她以海龟的身份和他见面,初次见他,让她觉得很惊艳,那种惊艳并不是说他长得多美,而是他举手投足间,让人基本上无错处可挑,谈吐严谨,不多言,但是也不过分疏离,举止不俗。
  
  但是她看得出来,他是很敷衍的,显然这场相亲宴他不是自愿的,并且对她也不太感兴趣,倒是是不是看一眼手机,手机的屏保上是一个女孩子的照片,和他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是他们说那女孩子是他妹妹。
  
  他坐在对面一直在估算着时间,而他的母亲易太太一直在和她攀谈。
  
  她在观察他的同时,还要应付那聒噪的易太太。
  
  那个易太太很满意她,至少比易晋对她有兴趣多了,可是这场相亲宴还没进行到一半,他接了一通电话,便以公司有事为由,提前离开了这里。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以相亲为开端,可是结尾,却是如此的惨淡,让人绝望。
  
  她这辈子最想得到的一个男人,却也是怎么也无法得到的一个男人,他们之间隔着的岂非是一条银河的距离,她不知道银河到底有多远,但她清楚的明白,银河的距离绝对没有他们之间遥远。
  
  从她带着目见他的第一面开始,从她安排杀了他父母开始,从他决定在丹麦杀了她的那一年开始。
  
  她就清楚的知道,他们之间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双方你死我亡。
  
  不知道为什么想到这里,吴睨想着想着就笑了出来,笑着笑着就哭了出来,这个时候监狱外走进来两个狱警,那两个狱警到达她面前后,便看到桌子上那顿丰盛的早餐,她没有碰一口。
  
  那狱警问她:“不吃了吗?”
  
  她捂着脸一直在笑,又一直在哭,看上去疯疯癫癫的。
  
  那两个警察干脆直接把她从床上给架了起来,便带着她往外走。
  
  吴睨就这样被他们拖着,拖到监狱门口时,她抬头看了一眼监狱里高高的窗户,有阳光从外面照射了进来。暖暖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阳光,仿佛世间罪恶在这一刻得到了净化,可惜的是,她没时间了,她没时间感受了。
  
  她望着窗户外的阳光惨笑了一声,惨笑出来后,她捂住了脸,又痛哭了出来。
  
  十二月的天气总是出奇的冷,特别是在死刑场这种地方,当天空中传来一声枪响时,吴睨在心里想。
  
  爸爸,你把我害得好惨呐……”
  
  小时候她很乖,很听话,不哭不闹也不吵,可是她不是很明白,她的亲生父亲为什么会不喜欢她。
  
  于是为了讨好她,她做尽了所有认为他会开心的事情,可是到头来,她才发现自己从始至终都只是他投出去复仇的棋子,而他复仇的动机,是为了曾经死去的一个女人,那个女人并不是她母亲。
  
  她一直在想,如果她和易晋换个方式遇见,换个方式认识,换个方式相处,是不是……会有可能呢?
  
  她问自己恨不恨他,她觉得自己不恨他,但是她怨他。
  
  怨他什么,她也不知道,只觉得他们之间太过空荡荡了,总要用一些东西来填补,这样才显得,有些事情并不是她一个人在心甘情愿。
  
  爱恨从来都不由人,喜欢上他,是她这辈子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好在,她没有为他做过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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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姿雅收到了一分析,是易晋委托陈溯拿过来的,那封信的内容是一份委托书,小牧的委托书,大意是希望她能够替他把小牧好好抚养成人,其余再也没有其他。
  
  连只字片语都没有。
  
  小牧是易晋当年在孤儿院收养的一个孩子,当时还没找到小奇,他在找小奇的路上看到那个孩子时,只觉得眉眼和小奇相似,经历丧子之痛的他,就这样收养了。
  
  但是易晋并不打算把小牧带走,因为小牧和傅姿雅亲,他需要个妈妈,而不是一个大家庭,和傅姿雅在一起,可能更适合他成长,而一直照顾着小牧的傅姿雅,想必也不舍得放手小牧。
  
  现在把小牧委托给傅姿雅,是最好的一个决定。
  
  傅姿雅看完那封委托书后,坐在那久久都没有动。
  
  陈溯只是安静的站在她身旁。
  
  傅姿雅看着窗外那场大雪问:“他们去哪了。”
  
  陈溯不说话,过了一会儿,他才说:“也许是一个我们都找不到的地方。”
  
  傅姿雅扭头看向他,像个小孩一样无助的问:“那我该怎么办。”
  
  陈溯缓缓蹲在了她面前,他抬手,第一次抚摸上她的脸说:“你还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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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华问过自己,是什么喜欢上她的呢,他自己心里其实也没有数。
  
  也许,是那时候,老爷子身边经常会窜出来一个年纪和他差不多相仿的小姑娘。那小姑娘总是怕挨打,很怕老爷子,但是又很贪玩,她经过的地方一定是一片鸡飞狗跳,鸡飞蛋打。
  
  但是安静下来,她也会文静。
  
  她总是喜欢穿白色裙子,扎着长长马尾辫,亭亭玉立站在那里时,就像名画里的天使。
  
  可是他知道,他配不上他,他们相差这么大。
  
  那时候她在三番里学习毛笔字的时候,总是不太专心,写到七扭八歪的,老爷子要抽查起来,她就急了,捧着字帖,一脸墨水的哭丧着脸去找那个人,抓着他手臂左右摇晃着,撒娇着说:“哥,你帮帮我,你快帮帮我嘛,这些字我老是写不好。”
  
  而比她大很多的那个人,总会责备的看她一眼,但是又很时无奈的帮着她作弊。
  
  这个时候她就会很狗腿的站在他身后,一时给他扇扇风,一时给他递递茶。
  
  那人对她出奇的有耐心。总是不厌其烦的和她叮嘱各种事情,她在一旁总是要听不听,敷衍着。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出奇的和谐,出奇的登对,好像本该是这样,外面邻居总是夸,易家出了一对好儿女,长得跟画似的。
  
  可他却永远都只能躲在角落安静的瞧着,瞧着她跟他嬉笑打闹,瞧着她在祠堂罚跪,半夜被他抱了回去。
  
  他瞧着她被责罚挨打了,那个人把她抱在怀里。替她抹着眼泪。
  
  他们眼中好像只有彼此,没有别人。
  
  还有一次,他见到那个人吻着她,在紫藤架下,她整个人挨在他怀里缩成了一团,瑟瑟发抖,脸色是绯红,比墙角那些蔷薇还要红。
  
  他吻着他,吸允着她,一点一点把她所有美霸占,吞噬。
  
  可是她却并不反抗,只是抓着他,依赖着他。
  
  那不是他第一次见他们这样了。有时候在房间,她赖在他怀里,缠着他给她念童话故事书,或者他在打电话时,她总会在后面捣乱,打扰他接听电话。
  
  无疑,最后她的结果是,被他抓在怀里吻着,狠狠的惩罚着。
  
  她又是笑又是闹,声音似银铃,如此的动听。
  
  他会恶毒的想,也许现在他应该去告诉老爷子,不知道老爷子看到这样的画面。会是怎样的反应,他笑着想,一定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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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敏看了最新出的那一期报纸后,孩子正在床上撕心裂肺的哭着,她坐在那里看着窗外飞过的一行鸟,她不知道那是些什么鸟,但是她知道有一种鸟,没有脚,一生只落地一次,那一次就是他死亡那一天。
  
  而她心目中的江华,就是这只鸟,一直不断的飞啊飞啊,却始终飞不到他想要到达的终点。因为他想要的地方太遥远了,他用尽一生力气都无法企及。
  
  有时候她在想,也许没有脚不是他的错,是老天的错,因为他从来都没选择的机会,走到这一步,只是他运气不佳而已。
  
  如果老天爷给他一双脚,他一定会走到自己想要去的地方。
  
  寒门子弟,总差那么点运气。
  
  他的选择,她也不怪他。
  
  她唯一能够做的,就是替他照顾好孩子。
  
  她放下报纸后,便缓缓起了身,朝着哭闹的孩子走了去。
  
  她把孩子抱在了怀里。一边哄着,一边摸着他的脸说:“好孩子,爸爸走了。”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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