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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个郑已的番外——亲们月票支持鸭!

推一个郑已的番外——亲们月票支持鸭! (第2/2页)

郑已没有想到,十年,其实是一段很长的时间了,长到可以忘记一个人,长到可以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
  
  长到,太多太多的事情都如大梦一场,烟消云散。
  
  比如,这个在他的生命里不过是一个匆匆过客的姑娘。郑已明白,若非是今夜重逢,自己是绝对不会想起,在世间某个角落,还有这样一个姑娘。
  
  一个,说过嫁定自己的姑娘。
  
  郑已知道,像自己这样的人,说好听点是潇洒一世,说难听点就是朝不保夕。既是如此,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去对任何人做出任何承诺呢?
  
  但此时此刻见到李春花,郑已觉着,自己好像有责任去保护这个单纯到有点傻的姑娘。
  
  只是现在的他,顶着的并不是自己原本的脸,而是一张人皮面具。什么所谓的千人千面?不过是在一张又一张别人的面皮底下东躲西藏罢了。
  
  所以,他很清楚,李春花见到现在的自己,定是认不出。
  
  郑已倒直接:“把她送给我。”
  
  当郑已从会所走出来的时候,身后多了一个小尾巴。“你走吧,走了……这种地方就别再回来了。”
  
  谁知人姑娘却不买账:“我在找人呀!他们同我讲,我跟着他们,就能找到我要找的人……”
  
  郑已当然知道,春花姑娘口中的“他们”是一帮怎样的人。“你是傻么?这种人的话也能信,这种地方也敢来!我也是好奇,到底是什么人能让你这么自我奉献?”
  
  “我未来的对象啊!”姑娘颇有些自豪地说道。“话说回来,你见过一个叫郑有财的人么?”
  
  郑已差点一个趔趄摔倒。“谁?”
  
  “郑有财啊!有财哥!呐,就是一个白白净净的小哥,大概比我高这么多,年纪么……也不大,跟我差不多,现在差不多也就是三十岁吧。”她一边说着一边比划着。
  
  “你要是见着他,就跟他说,我还在等着他呢!等着养他。”
  
  郑已有些哭笑不得。那些人说的还真不错,春花姑娘跟着他们还真找到自己头上了。“那人家住何方?什么工作?有无家室?这些基本信息你都了解吗?都不了解就满世界的找人,你也真是能耐!”
  
  姑娘还真是被这些问题问住了,低头纠结不语。“所以说,老老实实地回你来的地方去,忘了他,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才是整理儿。”郑已语重心长。
  
  可姑娘听了这话,反而抬头坚定地看着他,一脸毅然决然:“你说的对!这些问题我是得找到他后问问清楚。谢谢提醒!”
  
  合着是啥也没听进去啊!
  
  郑已平生第一次感到压力山大。
  
  就在这一抬头的动作间,郑已瞥到了她颈间所挂之物。
  
  两枚小巧的银制耳坠,只不过已经被人改成了坠子。银坠略显陈旧,想来是主人寸不离身之物,却因精心的护理而仍是精致如前。
  
  看到这儿,郑已有些五味陈杂。
  
  “你是个好人。”春花姑娘评判道。“如果有一天你碰到了他,还要麻烦你告诉他一声啊!”
  
  “就说,古柏村的李春花还在等着他,等着他来娶她。”
  
  挥手自兹去,一别两宽。
  
  郑已也有点莫名的惆怅。是啊,李春花没有认出他。这次离别所产生的一切情绪,从头至尾都是由他自己一个人掌握控制的啊。他自己也不知道这种反常的情绪从何而来。“这一别,大概……不会再相见了吧。”
  
  可世间最不乏的四个字,就是事与愿违。
  
  他没想到,不过是一年的光景,他就与春花姑娘再度相遇。
  
  只是这次,结局成了真正不再相见。
  
  “好,我答应你们……但你们,绝对不准伤她分毫。”当组织内上级将李春花的全部信息丢在郑已面前的时候,一直抗拒此次任务的郑已,终于屈服了。
  
  “这你自然放心。为组织尽心办事,组织也定不会亏待你的。”
  
  作为一名暗谍在C国长期潜伏,不知具体要潜伏多久,不知要等待着什么样的任务,只能眼睁睁地看年华虚度,茫然地蹉跎岁月。这些,对郑已这样想要一展抱负的人来说,不啻为一种漫长的折磨摧残。
  
  他本下定决心顽抗到底,可组织却偏偏抓住了他最致命的软肋。
  
  为了隐藏身份,他要在组织的安排下娶妻生子。他本能地抗拒,却在所谓的“妻子”带来春花姑娘残破带血的衣服时,再次屈服。
  
  当躺在床上与这个陌生而残忍的“妻子”赤身相对时,郑已感受到的只有屈辱,无尽的屈辱。他多想一把推开眼前这个女人、这具恶心的身体。
  
  但他不能这样做。
  
  整个过程中,郑已没有感到丝毫欢愉。他只是机械地做着自己不得不做的事,闭眼强迫自己不去想身下这个女人。
  
  任耳畔故意传来的浪语娇啼、**婉转如何妩媚,他只觉着鼻腔中始终萦绕着一股血腥气味,令他忍不住想要干呕。
  
  是春花的血衣散发出的血腥气味。这种气味,只需碰过一次,便足以令郑已终生难忘。
  
  当组织虚情假意地问他想要潜伏在C国哪里时,郑已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古柏村。他只想离春花生活过的土地近一些,再近一些。吹她吹过的风,淋她淋过的雨,走她走过的田野山峦,听她听过的鸟语蝉鸣。
  
  就像,她在身边一样。
  
  至于化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郑有财”这个俗不可耐的名字。
  
  只因,这个名字,只属于他与她。
  
  他喜欢在整个村子里闲逛,只为感受她的气息。与此同时,他的心理也开始病态地扭曲。他渐渐抛弃了一切美好,如同自虐般疯狂破坏自己的形象,自暴自弃,极尽所能地让自己变得猥琐变态,从其中寻找一种快感。
  
  这二十三年里,他画地为牢,不曾离开古柏村一步。他也渐渐地由最初那个壮志凌云的年轻人渐渐地变成了一个村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废人。
  
  二十三年,一事无成。
  
  他堕落着,所有人都觉着他从里到外已经腐朽烂透了。
  
  但又有谁知,他也曾是一个,明净澄澈的少年啊。
  
  但无论他的生活如何污浊,有一处一定是干净的。
  
  一个黑瓦罐,一罐白糖水。
  
  每日清洗,每日换新,二十三年,一日未断,一如初见。
  
  如同一个执念,三十四年前种下因,二十三年间苦修行。
  
  只为修一个,今生今世求不得的果。
  
  至于瓦罐上的标记,不过是一朵迎春花。
  
  只不过,迎春花,一朵寓意相爱到永远的希望之花,永远迎不来那一个叫做春花的姑娘罢了。
  
  时光静静摆渡,一切的相安无事都不过是命运施舍的顺流而下。若有一日小舟搁浅,那就意味着一段故事抵达终点。
  
  而故事中的人们,也是时候分别了。
  
  第二十一年,郑已收到了一样东西。
  
  一组由耳坠改成的坠子。
  
  一对溅血的陈旧发黑的银坠。
  
  “为组织做最后一件事。做完,你就可以离开了。”
  
  接到指令后,他毫无感情地杀死了所谓的妻儿。做这些事情时,他没有任何罪恶感,甚至感受到了一种解脱。
  
  两年筹备,一朝动手。
  
  在动手前的那一夜,他满心欢喜期待,特意重新清洗了一边那个黑色瓦罐。刚重新倒入白糖水正准备放回原位时,手中瓦罐却没有拿稳,掉落在地。
  
  应声而碎。
  
  郑已感到一股莫名的心惊,忐忑不安地收好碎片。依着村中习俗,他将碎片埋于村口古柏树下,从未像此刻一般虔诚地祈求无意外发生。
  
  然而这一次,神灵的庇佑并未降临。胆敢忤逆组织,又怎会有善终?
  
  而所谓不得善终,其实仅仅需要几句话:
  
  “李春花?她二十三年前,就已经死了啊。”
  
  “而你,也不必再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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