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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地利不如人和

第三十二章地利不如人和 (第1/2页)

三峰山,地处豫州与淮南交界,东西绵延百余里,主体由三座相连的高峰组成,因此得名,其地山势陡峭,怪石横生,中间有山路通行南北,即是两州的天然分界线,也是兵家必争之地!
  
  “无论如何,必须占领三峰山!”
  
  袁术出身世家,自幼拜访名师,兵书战策也读过不少,虽然算不上优秀的统帅,但‘地利’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他还是知道的,因此下达了抢占三峰山的军令。
  
  占据了地利,也就等于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到时候进可攻,退可守,灵活自如!
  
  淮南集团原本计划用十天时间,征调二十五万大军,和十万民夫,这个时间本来就已经很仓促了,可在得知曹军以每日八十里的速度推进时,袁术再也坐不住了,筹备到第四天,没等各路人马到齐,就强行下达了出征的命令!
  
  “呜!呜!呜!”
  
  大将纪灵统兵三万作为开路先锋,马不停蹄的直奔三峰山而去,务必要在曹军到达之前,占据有利地形,修筑好堡垒,为大军决战做好准备,而后袁术则带领自己的御林军,作为第二梯队进发!
  
  别看是仓促出发,袁术的排场可一点也不小,全套的帝王依仗都带出来了,前面龙凤日月旗开路,后面四斗五方旗护身,两旁护驾武士,手持金瓜银斧,黄钺白旄,一张巨大的黄罗伞盖下,袁术金盔金甲,大红披风,坐下逍遥马,手中斩将刀,威风不可一世!
  
  “陛下,各路人马尚未到齐,民夫、粮草、淄重也均未准备妥当,如此仓促出兵,恐怕对战事不利呀!”淮南四名臣之首的李丰带着黑眼圈跑了过来,这几天为了筹备后勤,他日夜不眠,连靴子上都跑出了一个大洞。
  
  “孤再不出兵,曹孟德就要杀到寿春城下了!”因为操心战事,袁术的眼睛也有些发红,“粮草准备的如何了?民夫是否够数?”
  
  “回禀陛下,粮草、民夫都需要从各郡征调,路途遥远,如今所到的还不足三成,微臣已经尽力调拨,可至少还要八到十天左右才能足备!”
  
  李丰心中哀叹,淮南本是天下膏於之地,钱粮充足,人口众多,可自从袁术主政以来,大肆修建宫殿、园林,滥用民力,累死者不计其数,苛捐杂税更是多如牛毛,如今地方上已经是民生疲惫,不复当年盛象了!
  
  “孤的寿春城富甲天下,人口几十万,难道还凑不出一点军粮,几万青壮吗?”
  
  “陛下的意思是?”
  
  “诏令,所有寿春百姓,一律交出家中存粮,另外,凡是家里有两个男人的,就出一个到军前效力,两日之内,务必征调完毕,违令者,斩!”
  
  袁术拔出腰间的天子剑,直接仍在了李丰面前,“两日之内,不是军粮来,就是人头来,你明白?”
  
  “臣……,遵旨!”抱着天子剑,李丰眼泪都快出来了,这是逼着他当强盗,劫掠寿春城里的百姓,可是不干又不行,袁术说的明白,要么背骂千古名,要么就献上自己的人头,二选一,挨骂自然要比掉脑袋强!
  
  无数甲兵手持利刃冲进了普通百姓的家宅,翻检、搜刮,诏令上说的明白,二男抽一,那意思就是说家里只要有两个男人就得带走一个,至于存粮,只要是能吃的,一粒不剩!
  
  “什么,这是你全家的口粮,兵大爷可不管这些,抢,饿死几个百姓,寿春城还是袁家的,要是兵大爷都饿死了,寿春称就得易主!
  
  什么,你家里就一个男人?
  
  胡说,你怀里那个三个月大的小家伙不是带把的吗?既然是带把的,那就是男人,陛下有令,二男抽一,你丈夫就得跟我们走,上前线出力去,没力可出,挡箭矢总成吧!”
  
  就这样,一队队的青壮被强行从家里拖了出来,用绳子困好,强行押送到军中效力,身后只留下一座满是老弱妇孺,哭泣中的寿春城!
  
  人间地狱,莫过于此!
  
  …………………………………………………………………………………………………………………………………………………………
  
  “呵呵!三峰山!”
  
  曹操和一众谋士、武将同样把目光盯向了这里,兵家必争之地,谁又看不出来呢!
  
  “丞相,我军已经进入豫州境内,只要日夜兼程,马不停蹄,完全有机会抢在袁术前面占领此处战略要地!”夏侯惇是开路先锋,为人又厚重、谨慎,早已经做过详细的路程计算,他说能抢先一步,那就肯定**不离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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