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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头发

第十四章 头发 (第2/2页)

他的身上全是血洞,小的犹如针刺,但是这些伤口同时都在往外冒血,只要有皮肤的地方全是血珠,我问他怎么会这么惨,胖叔看了我一眼,脸色相当难看。
  
  处理完伤口,两个靠着岩壁看着周围,他说道:“你是我知道的第三个人,一个是小哥,一个是你老爹,在这之前碰见过这种头发的十个最多能活半个,看来你小子继承了三爷的血统,这些头发很怕你。”
  
  我?第三个?
  
  我看着这些窜动的头发,问道:“为什么会怕我?”
  
  胖叔应该是疼痒的难受,点上一根烟:“这些东西是根据血液和热量杀害生物的,但是有一种血液是它们惧怕的血种,它们不离开是因为我的存在,我没有这种功能,它们不靠近是因为你。”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他翻了翻背包,拿出一瓶茅台酒,打开喝了几口,说道:“两个办法,第一,找机会烧了它们;第二,你牺牲一点血抹在我身上,不过烧干净很不现实。”
  
  我刚想问为什么,忽然他拿着军刀直接就划破了我的手心,看着血液涓涓而淌,胖叔忽然像看见了宝贝一样,立刻将酒瓶子里的酒倒干净,扶着我的手把血接到瓶子里。
  
  然后自言自语:“这么好的宝贝不能浪费,以前我也偷过小哥的血,但是后来跟你老爹出去弄丢了,这是你爹当年吃了麒麟血结的品质,相当辟邪。”
  
  我完全不明白他在搞什么名堂,只见他沾了一点在手上,然后抹在自己裸露的皮肤周围,很快,那些头发全部四散而逃,一根都没剩下。
  
  这个功能实在是无法理解,我问他为什么不去要姓张的血,他说那个人的血现在很紧缺,姓张的现在有病在身,要血肯定不行,等他养好了身体我在跟他要点儿。
  
  什么人这是,看着胖叔的样子,我立刻捂住伤口:“既然我的血这么有用,那我也要省点儿。”
  
  胖叔舔了舔嘴,很不情愿的盯着我的手掌:“得得得,省点儿,留着下回用。”
  
  两个人相互尴尬的看了很久,看我真的不愿意在放血了,他才心满意足的装好瓶子,笑嘻嘻的说:“回去请你吃大餐补补,别小家子气。”
  
  胖叔说这些头发他以前在古墓里见过,凡出现这东西的古墓都是凶险万分,他们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头发会像一个有生命体的生物,总之最有体会的是三爷,他可不止一回碰到这玩儿。
  
  唯一知道的是这些头发都是生长在一种陶罐里,饲养这些头发需要未足月的婴儿的头颅,也就是说刚生下来还未满月的孩子会被割下脑袋放进陶罐里,做这些头发的饲料。
  
  他说的浑身起鸡皮疙瘩,感觉是在忽悠人,不过胖叔说这是有史可查的,他以前下地在古墓见过一种酒,和这种方式差不多,只不过是用的猴头。
  
  我觉得不可思议,这也太残忍了。
  
  胖叔看我脸上难看就安慰道:“你现在这个样子和三爷当年很像,之后的事情对于你现在来说还只是皮试而已。”
  
  两个人休息了片刻,才想起姓张的和黑瞎子,他们可能也面临同样的危险,现在必须立即找到他们。
  
  我们回退这寻找来时的岔路口,这些通道的变化很可能改变了方向,有可能是机关造成的,也有可能是视线问题。
  
  这一次,我们走的很小心,挨着岩壁细细的观察,是否有什么异样,很快就发现通道的顶部牵着一根很细铁丝,胖叔忽然笑了,我也似乎明白了怎么回事。
  
  可能那所谓的倒立行走的高跟鞋声音和这根铁丝有关,一定是某种机关导致的这种类似于人类行走的频率,虽然我没盗过墓,但防盗的这些知识我还是能明白的,一般盗墓贼可能听见这种声音就吓破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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