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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无脸女尸(12)

第二十章 无脸女尸(12) (第2/2页)

王瑜带上乳胶手套,
  
  取出背包中的长刀。
  
  与她说这话,
  
  将那根天蓝色的丝带,
  
  捆在钟逸珊的手腕上。
  
  王瑜转身,
  
  从背后将其推到,
  
  用膝盖压着她的后背,
  
  拎起钟逸珊的手腕,
  
  置于头顶。
  
  直到此时,
  
  钟逸珊都没搞明白,
  
  发生了什么。
  
  刚想问为什么?
  
  王瑜的刀砍了下来。
  
  一刀砍向钟逸珊的面颊,
  
  那丝带也随即被砍断,
  
  如此快速的动作,
  
  钟逸珊并未感到疼痛,
  
  只是看着喷溅的血,
  
  她一脸惊慌,
  
  不断尖叫着。
  
  王瑜突然觉得好兴奋,
  
  那尖叫声,
  
  似乎格外治愈自己的心灵。
  
  钟逸珊出于求生的本能,
  
  死命地翻身伸手夺刀。
  
  一直追问王瑜,
  
  为什么?
  
  王瑜将这些年的妒恨,
  
  全都吼了出来。
  
  之后,
  
  无论钟逸珊如何求饶,
  
  王瑜都没有停手。
  
  半个小时的时间,
  
  砍了钟逸珊132刀,
  
  直到她倒在血泊中,
  
  一动不动。
  
  王瑜还是不放心,
  
  用刀割下钟逸珊的衣服,
  
  将衣物鞋子丢到林中。
  
  随后,
  
  一刀刺中钟逸珊的会//阴//部。
  
  见到她完全没了反应,这才清理了现场。
  
  带着钟逸珊的手机和钱包离开,伪造成抢劫的样子。
  
  嗅到血腥味儿,周围野狗不断朝此处聚集。
  
  出了树林,王瑜换上一身衣物。
  
  将带血的鞋子、手套和衣裙全部在海边焚烧,看着海水冲掉一切焚烧后的灰烬。
  
  王瑜感到从未有过的舒爽,觉得一切非常完美。
  
  随后,
  
  她找到事先藏匿的自行车赶回家,总共用时一个半小时。
  
  父母问过她,为何去了这么久?
  
  她说马可可有数学题不会,所以耽搁了。
  
  家人没有多想,毕竟王瑜乖乖女的形象根深蒂固。
  
  不过王瑜没想到,警方第二天就发现了尸体,还断定那是钟逸珊。
  
  马可可得知后,十分焦躁。
  
  拽着张扬,冲到法医解剖中心去确定。
  
  回校找王瑜,可是王瑜不在。
  
  第二天被警察盘问后,马可可当晚再度找到王瑜。
  
  质问她,是否是她找人动手的。
  
  王瑜怯怯地让她小声点儿,说是凌晨四点,约在宿舍西侧的树林见面详谈。
  
  25日凌晨四点二十左右。
  
  二人来到树林。
  
  马可可对王瑜没有提防,毕竟她那样瘦弱,唯唯诺诺的一个小姑娘。
  
  只是怀疑,校外的人员帮着她出过头。
  
  王瑜怯懦地指着马可可的脚,讨好般地说道。
  
  “可可,你鞋带松了。”
  
  然后,
  
  将手机塞到马可可手中,让她帮着自己照明,王瑜蹲下给她系鞋带。
  
  马可可原本还在不停的抱怨叨念,见王瑜的样子,也不知道是否该怀疑她了。
  
  等了一会儿,马可可催问。
  
  “好了吗?”
  
  王瑜起身,“嗯,自己看看这样漂亮吗?”
  
  趁着马可可弯腰,
  
  查看鞋子时,
  
  突然从马可可身后用手中的鞋带将其颈部勒住。
  
  双臂用力,
  
  将马可可背着勒紧,
  
  马可可后仰着身子,
  
  双脚离地失去支撑。
  
  不到两分钟,
  
  马可可便不再挣扎。
  
  之后,
  
  怕她不死,
  
  又换了位置,
  
  勒紧马可可的脖子。
  
  最后,将马可可捆在一颗大树上,摆成M型的拥抱坐姿,扯下她头发上的皮扣,遮挡住那刺眼的表情。
  
  就在准备点燃枯枝的时候,保安的一声高喝吓了她一跳,王瑜赶紧逃到矮墙处,躲了起来。
  
  胖子讲述完所有的经过,二人久久不语。
  
  一个花季般的少女,就因为嫉妒竟然连杀两人,还能如此冷静地处理尸体。
  
  如今,
  
  三个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不知该追究现在的教育问题,还是该质问她的家长,或者该痛斥拜金主义的追捧。
  
  可那两个年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
  
  胖子踩灭烟蒂。
  
  “王瑜上个月刚满十六周岁,两个案子如此残忍,会被判无期吧【1】。”
  
  周海没有说话,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如若不是找到她是凶手,张扬和她自己也将死于非命。
  
  ——————————
  
  【1】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6岁少年做案时系未成年人,依据《刑法》第十七条二款规定: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至于是无期还是有期,判多久,要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如杀人的动机、被逮捕后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情节社会危害性,并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况、被害人家属是否谅解,根据法律做出判断。
  
  做为监护人的其父母,有赔偿受害人损失之义务,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通常也会考虑其家庭收入情况,综合各种因素做出赔偿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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