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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四章 鞋子利益

第四百五十四章 鞋子利益 (第2/2页)

先是把周琦和王哲林这两个新人搬出来,挑战篮协。
  
  阿联这种不理智行为不管是你们授意还是自己行为,你们都要负责任!
  
  事情发酵,一发不可收拾,又让阿联主动认错,降低损失,把一切和自己撇清关系,阿联这微博我真是看得醉了,阿联是无辜的,就是被你们当枪使了。
  
  中国球迷不瞎,别忽悠我们行不!
  
  以前安踏开始赞助联赛的时候,一年才几百万,后来涨到2000万。2012年到了李宁,直接翻到5年20亿,平均每年4个亿。赞助商花了大钱,肯定得提要求,成年人不分对错,只看利弊,当初签协约时候,篮协是有主动选择余地的,哪些可以签,哪些不可以签,按照国际惯例,主赞助商只有球衣权益,球鞋权益归运动员个人对联赛更有好处;但是篮协怎么处理了呢,李宁你出了大钱,我篮协二话不说,我也不用调研太多,一刀切,所有的权益都给你。
  
  但是呢,作为一种新规定,你在制定的时候,应该考虑到当前的实际情况。比如在目前的联赛里,有些球员是已经接受了其他运动商的赞助的,按合同,比赛时必须得穿约定的球鞋上场,如果违约,肯定要被追究责任,这是契约精神的问题,是法律的问题。你现在搞一刀切,全然不顾球员自身的利益,遭到抵制是必然的。
  
  况且,国际惯例早已有之,BA的主赞助商金额比CBA贵多了,以前是阿迪达斯,接下来的一单超级大合同换成Nike了。可即便Nike给NBA花了那么多钱,NBA也没打破“运动员的脚归自己”的国际惯例。
  
  为什么NBA发展这么成熟的联盟,球鞋的选择权交给球员处理,不是简单的NBA要保护球员健康吧,更重要的是,防止一个联赛中,一家体育品牌垄断。如果在一个联盟中,只允许一家体育赞助商,实际上你就排斥了其他赞助商。举个例子,CBA把权益全部打包给了李宁,那么比如匹克,安踏这些国产品牌在国内就找不到代言的明星球员,因为CBA能够比赛露出的场合几乎没有,继而去NBA找明星代言。那么NBA运动员还是在彰显NBA联赛的品牌价值。所以,多家体育品牌进入联赛,通过明星代言等等多个途径,带来的商业影响和品牌价值,比所谓的一家垄断现金更高。
  
  为了获得大额合同,把所有球员捆绑起来,统一和赞助商议价,只见短期利益,没有长远眼光,无非就是计划经济的老路。这种上世纪的制度已经给了我们血淋淋的教训了,建立在这种管理模式下的协议,不叫协议,叫球员卖身契!
  
  现在篮协的尴尬就是当年你们懒政自酿苦果,真是冷冰冰的讽刺和悲哀!
  
  这件事情中,其实李宁是最大的受害方,这几年省吃俭用拿出20亿打品牌广告,就靠这个卖鞋了,我当年提出的协议,你们是同意了呀,现在你们却要这么搞!大写的懵逼。
  
  中国男篮一哥当着全国观众球迷的面,在比赛过程中把李宁闪击3脱下,像丢垃圾一样丢在球场上,然后大摇大摆扬长而去,言下之意什么,李宁的产品不行,我穿不习惯。这就会形成一种印象:CBA第一头牌,中国篮球现役第一人都穿不惯李宁,这产品是有多差啊!
  
  这已经严重影响了李宁长期建立的品牌声誉了。接下来,李宁明年和篮协续约这事情估计得打个问号了!
  
  摸摸头,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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