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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春花

第三章春花 (第1/2页)

“告诉我,天雨城在哪里?”又拦住一个人,楸住他的领子,熊惆的声音嘶哑,神情凶猛恐#怖。
  
  这个被熊惆抓住的人脸色煞白,惊慌的摇头。在那个时代,普通的人也许一生活动的范围不会超过方圆百里。对于这么一个没头没脑的问题,没人能答得上来。
  
  三天了,熊惆的心里只有一件事:找到天雨城,找到风七姑。如果是你,把一句话喊出九百七十三次,声音也会变得嘶哑难听。如果一直没有答案,估计你脾气也好不了。
  
  熊惆身上背了一把剑,两眼里充满血丝,头发蓬乱,看上去就象一个疯子。普通的疯子都没有人敢惹,何况还是一个背着杀人家伙的疯子。
  
  本来,熊惆鼻直口方,体型挺拔,算得上是好看的一个男人。但三天来,看见他的人就象看见瘟疫病人,隔老远就恨不得拔脚溜开。
  
  熊惆记得已经问了九百七十三人,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熊惆的心情很糟糕,情绪很烦躁,恨不得和谁狠狠地打上一架。
  
  可是三天以来,没有一个人敢在他面前大声说话,这如何打得起来?熊惆尽管是个武功很高的杀手,但是他至少是个讲理的人。
  
  熊惆突然想喝酒,想得要命。跟着逍遥子的时候,熊惆没有少喝酒。逍遥子本就是个很注重生活质量的人,穿最好的衣服,喝最好的酒......一醉解千愁!
  
  熊惆只觉得自己身上有千条线万条线缠绕,条条都是一个愁字。离开了朝夕相处的师傅,感觉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了。
  
  酒是好东西,自古以来的浪#子,似乎和酒都有着不解之缘。听说有个诗仙李太白,居然写诗号称“天子呼来不上船”。熊惆听逍遥子念过李白的诗句《侠客行》,里面有几句让他牢牢记住了。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熊惆虽不太懂诗,但他觉得这诗写得很好,诗句里有剑也有酒。喝酒,要银子。熊惆身上有的是银子。
  
  这次任务,价格太低了,纹银一两。这一两,是块碎银,他留在身上要做纪念。但是,他身上有的是银票,加起来大概有四千六百两。
  
  杀手,是一项古老的职业,在江湖上风险最高,收入也最高。这几年,逍遥子带着熊惆,接受了几单任务,有些收费就很高了,逍遥子去世后,这些银票就由熊惆继承了。
  
  杀人时,周围的人要越少越好,免得暴露。
  
  喝酒时,周围的人却不妨多一点,因为有热闹的气氛,说不定更添酒兴。
  
  熊惆走入这座小镇,一眼就看见了一座酒楼,上面木匾写着“太白居”。
  
  一看见太白二字,熊惆就想到了侠客行,所以大步跨了进去。太白居的美酒,货真价实,久负盛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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