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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典礼

第四十五章 典礼 (第1/2页)

小区内的道路差不多已经被各种豪车围满,里面甚至有几辆上世纪上海外滩的老式轿车,这种车尽管是仿制,也珍贵得紧,不像一般中青年爱车族自制的仿古车,想必是为一些上了岁数而曾经拥有过这一类老式汽车的老一辈人服务的,最不济,也该是某个知名收藏家的香车。而那叶家的别墅附近,道路却还大多空着,从别墅外的主路一直到别墅后院,进来的车辆都得经过门口安检,安检不算什么,重点是还要与叶家关系匪浅,以这些车的车主的资历,起码都在门口与叶家当今家主叶舒功进行过一番寒暄叙旧。道路边穿着制服的警察很多,可以看到他们都携带着一两只公安武器。周围人大多三两相聚,寒暄客套,人数颇多,场面看起来严肃而宏大。天气尚显清凉,别墅周围挂着小彩旗和一些气球,很多女人在气球之下一片白桌白椅的休息区里闲聊着,气氛很宜人。别墅的正门处热闹非凡,门口站着一群人,是叶家嫡系子弟和一些身穿中山装的年长者,一群人气质皆是非凡,衣装得体,言谈大度。
  
  宁凉跟着路梦媛爷孙俩一同往那个别墅走,距离尚远,他隐约看见那别墅周围挂着的小彩旗飘带以及气球,路上行人很安静,所以他听得见那别墅里的各色欢笑,爽朗的温柔的粗犷的怪异的都有,宁凉不由得笑了声,怎么有种浓郁的香港范?路不远,但是道路都被车辆堵塞住了,三人只得绕道穿过林中小道,林子里的木头也大多是上好品种,前面走过去的那段路种着法国梧桐,现在这段路上主要是上海市的市树香樟,其中夹杂着几颗优秀的悬铃木树种。
  
  国内引进的悬铃木树种主要是三球的法国梧桐,这样的二球悬铃一般被叫做美桐,在以前并不多见,一直对梧桐树向往的宁凉驻足多看了一会儿,那梦媛小姐回头看到树下抬头仰望的孩子模样的宁凉,觉得这个年轻人叫自己姐姐看来是没有错了。
  
  宁凉就这样往前走着,偶尔搭一句越来越话唠的路老头子的话,心里居然变得轻松起来,那种轻松感比较奇妙,自己以前从未体验过。
  
  直到后来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旅游各地时,才想起来当年在那个别墅区的感觉,那是一种浏览美景的游玩趣味啊。
  
  宁凉一行人走到叶家别墅前面不远的地带时,看到一处叶家人专门为赏光的客人提供的休息区,白色篱笆的里面是檀木桌椅,而这个休息区通往叶家正门的只是一条不宽不窄的红色地毯。宁凉看得出来这里的具体流程,外来的客人先休憩在休息区,被邀请来的客人会通过叶家管家的亲自邀请,逐一从红地毯上走进去。宁凉跟在路老头子后面,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流程。路老头子和一个面目和善的保安说明了自己的身份,那保安十分好说话,见路老头拿出了户主证明,就放他和身后的两个“孙子孙女”进去了。
  
  宁凉先请路老头坐下,自己在酒保招待那里端了一瓶红酒,然后回来和老路接着聊,路老头之前的酒意还没有过去,乘兴喝着红酒,不亦乐乎,宁凉一边喝红酒一边打量着周围的人,发现大多是一些上了年岁的中年夫妇与老年人,好几个老年人身后都站着保镖,看起来气场不小,宁凉仰着喝酒,杯子堵住了他的脸,他由性地撇了撇嘴,心里开始准备即将进行的——计划。
  
  他刚把酒杯放下,却看见一个有意思的事情,就是对面桌子上的一个花衣年轻人,也撇了撇嘴,看样子十分不屑,那人打量了一番周围,又低头打量了一番自己,不知道是不屑于酒还是不屑于这里的正式氛围。那身花衣十分带感,红斑夹杂着紫色的斑点,不收敛但也不鲜艳得惹人厌,配上那个年轻人的白色皮鞋,真是一身惹眼的装扮。在那年轻人旁边,坐着一位画着浓妆还戴着墨镜的美丽女子,年纪看不清楚,宁凉多看了两眼,总感觉那女子好像在哪里见过,但是想不起来,他揣测大概是学校里的人吧。他在学校待得时间不长,但是在人群里总也喜欢打量漂亮的女孩子,那戴着墨镜的女子身材好极了,多一分嫌胖,少一分嫌瘦,是他以前见过的学校选美大赛上的某一位?
  
  宁凉的桌子对面正对着笔直的红地毯,红地毯通向别墅大门,大门那里客人云集,十分热闹,可以看见一个面相威严而带着笑容的老头儿在和几个客人握手,宁凉扫了一眼,便确定了那人是青门的“老头子”叶舒功。
  
  “老头子”这个称呼原是指青门大字辈的元老,现今称“老头子”则是出于尊敬,但是有资格拥有这个称呼的人,只有当代青门家主。
  
  上一代家主,名叫叶舒辰,正是叶舒功和叶舒度的三弟。
  
  那人更是叶璆鸣和叶鸿思的亲生父亲。
  
  今日叶舒功十分开心,他将青门悉心照料二十来年,终于将其打造得内外坚固,名震天下,如今自己身老,到传出这居之不易的家主之位的时候了,继承人也让他十分放心与欣慰。叶璆鸣是叶舒辰的亲生儿子,血脉上拥有绝对的优势,更重要的是,他已经派人观望这个侄子已有数年,如今已十分放心这个侄子的能力与魄力。至于剩下的几个血缘相近的男女小辈,一个比一个不争气,要么吃里扒外,要么吊儿郎当,今日那些应邀前来的老友一问起其他子嗣,他一个都没有提起。青门内倒是有很多备选之人,只是,青门内的长老们都心知肚明,在传承这件事上,血脉所代表的忠诚度,永远比所谓的“外人”的能力要让帮派信服。古往今来,无数人在传承这件事上选择了血亲,这就是原因。
  
  至于信服与否,叶舒功并不担心璆鸣的能力,他现在只需要处理好一件事,那就是让这次必然宣告给世界所有黑帮的接任仪式,安安稳稳地办完。
  
  “叶叔!”眼前来了一个精神抖擞的年轻人,年纪也就二十来岁,叶舒功定睛一看,笑得眯住了眼睛,这孩子十来年不见,怎么变得这么有劲头!这年轻人叫王一柘,穿着一身得体的西装,笑容大方,毫无青涩之感,隐隐约约居然有宗师气度,让叶舒功这个“干叔”欣慰不已。叶舒功拍着小柘的肩头,把他领到人群后和其他长辈聊着天的叶璆鸣那里,叶璆鸣反应得快,认出来这就是当年自己抱在怀里逗过的小柘,他很是高兴地和小柘来了一个拥抱,,眼看小柘如今已经十分大方得体,叶璆鸣有喜悦也有感慨,这个流着鼻涕的小孩子看来没有被他那性格懦弱的母亲教养得弱不禁风,这是好事,小柘嘴里直喊“鸣哥”,叫得比小时候还甜。
  
  宁凉在到处找厕所,刚好从树丛里看见那个面容俊朗的少年和叶璆鸣说着话,嘴角勾起了一个意味莫名的笑容。
  
  “有意思,斧头帮老大的重孙子居然也来了,今晚的这出武打戏,果然有非常高档次的观众啊……”
  
  上世纪一二十年代的上海一直被称作“喋血上海”,政商纵横,黑帮盛行,这等峥嵘岁月之中出现过无数好汉,或是说,疯子。
  
  历史往往因为疯子而产生跨步发展。不知道是疯子促进着时代发展,还是时代追着疯子的步伐。哥白尼是,拿破仑是,往早说,商鞅也是,梭伦也是,实在不胜枚举。
  
  无知者无法理解疯子,旧贵族无法纵容疯子,疯子总是牵扯着无数人的利益。我们来抛开对“疯子”的定义和道德评判,不说那些没劲的,我只是有感而发,突然想起来上个世纪那样的峥嵘岁月里涌现的一个疯子。那人叫王亚樵,是上世纪上海滩斧头帮的老大哥。
  
  中国历史上,的确存在过这个曾经叱咤一时的斧头帮。(资料来自于百度百科)“在中华民族悲壮的抗战史上,有过一个现在几乎让人遗忘的组织——铁血锄奸团。汉奸卖国贼听到这个名字,无不闻风丧胆,噤若寒蝉,而锄奸团团长就是号称民国第一杀手的斧头帮帮主王亚樵。据说在一次码头工人与资本家的对峙中,安徽人王亚樵支持同样以安徽人为多的码头工人。因为没有武器,王亚樵让上海的铁匠铺在一夜之间打出了一百多把斧子,当一百多个手持利斧的码头苦力冲进资本家的大院时,劳资纠纷应声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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