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警局
第十七章 警局 (第1/2页)有些阴暗狭小的房间内,灰色的墙壁上印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猩红字迹。有些年头的白炽灯散发着昏黄的光线,整个房间只有接近顶楼的地方有一扇透着微弱光线的窗户。房间里有一个禁锢人起身的座位,座位前有一张可容纳两个人的办公桌。办公桌上坐着两个满脸严肃的警察,对面的凳子上也坐着一个正在接受审讯的嫌犯。
警察:这里是审讯室,我们按程序对你进行例行询问,问你什么你就回答相关问题就行,当然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的所言将成为呈堂证供,你要为自己的所言所行负责。好了,我们开始吧。首先,姓名,年龄,职业?
嫌犯:曾小凡,23岁,在校学生。
警察:9月11日的晚上10点左右,你在哪里?
曾小凡:那个时候我应该在回学校的路上。
警察:那天晚上你为什么这么晚还在外面,而且还是单独一个人?
曾小凡:我这个学期以来基本都是一个人出来逛街散步的,在这座城市里我基本上没有什么朋友(低下头,眼睑微垂),而且我现在比较喜欢一个在外面逛街。
警察:你家是哪里的?
曾小凡:湖北巴东。
警察:你爸妈是做什么工作的?
曾小凡(再次微微低下头):我爸妈没有工作,就是在家里种地。
警察:案发时的那个女孩你认识吗?
曾小凡:认识。
警察:你们俩个是什么关系?
曾小凡:她......她是我前女友。
警察:前女友?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什么时候分的手?
曾小凡:我们在一起三年了,上学期结束时分的手。
警察:你怎么知道何绿菀在那里被人欺负?
曾小凡:我路过那里的时候偶然遇见的。
警察:说一下当时的情况。
曾小凡:当时我正准备通过巷子回学校,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我悄悄走上去前去,发现有几个混混想要欺负绿菀,我先报了警,然后就冲过去打算制止他们......
警察(打断):所以你就动手杀了他们中的一个?
曾小凡(惊慌失措):杀......杀人?不不不,我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他,我只是......我只是想阻止他......
警察(狠拍了一下桌子):没杀人?你把其中一个人打得就剩了一口气,全身几乎骨折,就算活过来基本上也是废了!说,你是不是故意致他于死地?
曾小凡(有些颤抖):没......没有,我没想伤害他,我真的没想伤害他,警察同志,我真的没想伤害他,你们一定要查清楚呀。
警察(顿了一会儿):你和那个人认识吗?
曾小凡(逐渐平静):不认识,我也没见过他。
警察:你知道他们和何绿菀的关系吗?
曾小凡:不知道,据我所知,绿菀应该不认识他们。
警察:说一下你个他们打斗的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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