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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美国行!】

1233【美国行!】 (第2/2页)

“你也说了那是投资----对于投资者的每一分钱我都会慎之又慎,绝不乱用!”石志坚义正言辞。
  
  路易突然觉得石志坚好高大。
  
  旁边布朗等人看得莫名其妙。
  
  等到搞明白事情原委之后,当即对石志坚“肃然起敬”!
  
  直到石志坚带着蜜雪儿等人离开,这些人还在后面议论。
  
  老头波吉亚捏着胡须道:“这个石志坚当真是个漂亮朋友,好的生意伙伴!”
  
  “是啊,钱放他那里,我也很放心!”皮诺说道。
  
  布朗微微一笑,颇有些得意道:“毕竟他是我介绍给你们的!作为老朋友,我何时骗过你们?”
  
  说完三人又再次看向正在对着五个美女“赔罪”的金毛路易,想要说些什么,却一起摇了摇头:“哎!”
  
  ……
  
  蜜雪儿做梦也没想到石志坚会答应陪她一起去美国。
  
  这次“猫王”普雷斯利要在夏威夷开办个人演唱会,广约世界知名歌星一起登台演绎。
  
  蜜雪儿当初也是在美国参加披头士的节目走红,和美国娱乐圈可以说很有“缘分”。
  
  并且在美国的时候,蜜雪儿通过电视台的经纪人认识了猫王。
  
  只是时间比较短暂,况且那时候蜜雪儿还没有真的大红大紫。
  
  猫王也就没把她当做一回事儿,甚至蜜雪儿想要主动和他合影,也被他拒绝。
  
  在猫王看来,蜜雪儿就是想要借助他来进行炒作。他看不起这种人!
  
  当然,这其中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蜜雪儿在美国参加的是披头士的节目,而猫王和披头士却是歌坛死敌。
  
  猫王当然不会去关注死敌要捧的新人。
  
  可谁能想到,这才短短一年不到,蜜雪儿已经靠着几首歌曲红遍欧美,还被欧美歌坛册封为“小天后”!
  
  猫王普雷斯利彻底被蜜雪儿的“爆红”惊到,他怎么也没想到之前被自己瞧不起,无视的那个金发小姑娘,现在却成了炙手可热的大明星。
  
  反过来,曾经在歌坛叱吒风云的自己,却在逐年走下坡路。
  
  先是拍摄的电影票房不佳,然后是唱片被披头士这个英国乐队超过。
  
  为了维持自己穷奢极欲的明星生活,从两年前开始,猫王不得不在内华达州赌城拉斯维加斯国际饭店举办现场演唱会。从那以后在全美各地巡回演出,由于压力太大,他开始借助安眠药入睡,还服用很多种药来控制体重,为此他还患上了忧郁症。
  
  这次夏威夷演唱会是猫王十分看重的一场活动。作为全球首场卫星直播的演唱会,如果举办成功,不但可以大捞一笔,还可以让他翻红,从今后不再那么辛苦到处去做巡演。
  
  为此,猫王做了很多准备,想要借助一些当下当红歌星来为自己捧场。
  
  通过调查得知,当下最受年轻人欢迎的歌手竟然就是那个之前被他看不上,百般奚落的金发蜜雪儿!
  
  上帝呀,怎么会这样?
  
  猫王第一次感到后悔,后悔当初自己做得太过分。
  
  可是为了自己这场演唱会,猫王最后还是不得不拉下脸皮,通过蜜雪儿的经纪公司联系上了蜜雪儿。
  
  在猫王看来,自己开口邀请蜜雪儿做助唱嘉宾对方一定会拒绝!毕竟自己当初得罪蜜雪儿太深,可没想到蜜雪儿竟然一口答应,并且表示十分高兴和荣幸。
  
  这让猫王所料未及!
  
  继而更加惭愧!
  
  认为自己之前所作所为简直太过分,太不可原谅!
  
  蜜雪儿能够这样答应自己,简直就是个天使!
  
  为此,猫王特意把蜜雪儿的名字写在了特约嘉宾的首位!
  
  并且在自己活动海报中把蜜雪儿的头像设计的很大,仅次于他!
  
  对于猫王来说,这样做也许晚了点,却也是他的一片心意!
  
  实际上对于蜜雪儿来说,她可从没想那么多。当初她没走红时,就是猫王的忠实歌迷,一直都把他当做偶像崇拜。
  
  在偶像当中,也仅次于她喜欢的另一个组合披头士。
  
  只是蜜雪儿没想到猫王和披头士是死敌,以至于她傻乎乎地去找猫王要合影要签名,对方拒绝了她,让她有些不开心是真,却也没太当做一回事儿。
  
  现在她红了,猫王找她做助唱嘉宾,蜜雪儿开心极了,一口答应。
  
  不过更让蜜雪儿高兴的却是石志坚愿意陪同她一起去美国夏威夷!
  
  在蜜雪儿看来,这是石志坚对她的“爱”!
  
  ……
  
  在做生意方面,石志坚是个彻底的利己主义者;在感情方面,他则是个彻底的大渣男。
  
  这次石志坚之所以肯陪同蜜雪儿去美国源于两个原因。
  
  第一,他答应过外甥女宝儿要在七月份带她去美国,到时候可以和李小龙一家在夏威夷度假。看情况现在不得不提前,刚好一月份,学校也放了寒假。
  
  第二,石志坚去美国除了完成宝儿度假的愿望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去做!他要找一个人,一个很厉害的人!这个人在上一世的时候曾经打败了英格兰银行!他就是索罗斯!
  
  没错!
  
  石志坚去美国的主要目的就是找索罗斯,让索罗斯帮自己操盘!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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